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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盛集团成功获评2016年度A级纳税人

作者:沈川 来源:财务部 日期:2017-10-2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   近日,在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联合开展的2016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中,富盛集团、旗下基础公司、城南公司获评“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A级纳税人”,连续三年获此荣誉。

    2016年,国家全面推行“营改增”政策,富盛集团加强政策法规学习,积极沟通协调,主动配合税务工作,自觉接受监督检查,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深受主管税务机关好评。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,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等级,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。目前,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29个单位共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。

据悉,在武汉市级平台公司中,仅两家公司被评为2016年度A级纳税人。成功获评A级纳税人,将对集团顺利推进投融资工作,降低融资成本,提升品牌形象产生积极影响。